一文读懂公司法第121条 — 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

【法条】

第121条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以上,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得与公司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审计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应当一人一票。

审计委员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中设置其他委员会。

【解读】

① "可以……行使本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单层制治理模式的选择权。本款明确股份公司可以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不设监事会或监事。"可以"两字表明这是任意性规范,公司可自主选择:要么保留传统的"董事会+监事会"双层制,要么改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单层制。新法相对旧法的重大变化在于,旧法强制股份公司设监事会,新法则给出选择权。但要特别提醒:上市公司(含拟上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必须设置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这是监管规则的硬性要求,不是可选项。国有独资公司亦同(本法第176条)。

② "三名以上……过半数成员不得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审计委员会成员的任职资格。本款设定两项硬指标:人数下限为三人,过半数成员须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担任董事以外职务,也不得与公司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人数下限保证决议能过半数通过;独立性要求则是为了防止"自我监督"。对上市公司而言,还要叠加适用《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第44条: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实务中,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独立性标准远高于一般股份公司。

③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职工代表董事的特别通道。本款属任意性规范,职工代表董事可以进审计委员会,也可以不进。这对应本法第68条第二款(有限责任公司三百人以上须设职工代表董事)和第120条(股份公司"可以有"职工代表董事)。不过这里存在张力:职工代表董事本身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加入审计委员会监督管理层可能遭遇独立性困境;但从另一方面看,也能保障职工参与财务监督。我在帮客户设计章程时,通常建议:若让职工代表董事进入审计委员会,须明确回避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议案,避免独立性受质疑。

④ "审计委员会作出决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决议规则。第三款、第四款是强制性规范:决议门槛为成员过半数,章程只能提高不能降低;表决方式一人一票,不得按职务加权。这里"过半数"的基数是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不是出席会议的成员。第五款则授权章程细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如会议通知期限、表决形式等。设计章程时要注意区分强制性边界与可约定空间。

⑤ 与本法第137条、第69条的体系衔接。第121条是股份公司审计委员会的一般规则;第137条是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特别规则,强化了其对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的"事前决策监督权";第69条则是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简化规则,仅规定可以设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职工代表可以成为成员,未明确人数、独立性、决议规则等。因此,股份公司审计委员会的规范密度明显高于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设计审计委员会条款时,可以参照第121条的规则,但要注意第69条的简化结构。

【学习心得】

一、章程修订的合规程序

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代行监事会职权,属于公司治理结构的重大调整,必须修改章程并经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我建议按以下步骤推进:董事会先征求股东意见并形成章程修正案草案;送市场监管部门预审,避免登记卡壳;董事会、现有监事会/监事审议;股东会以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任一环节疏漏,都可能导致决议被撤销。

二、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特别合规要求

上市公司须在2026年1月1日前完成监事会向审计委员会的转型。我通常提示上市公司客户重点关注: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对会计师事务所聘用、财务负责人聘任、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等事项享有些事前决策监督权。这意味着审计委员会不再只是"议事机构",而是具有实质否决权的治理节点。

三、投资机构委派监事的过渡期安排

对仅委派监事未委派董事的投资机构而言,监事会取消后监督权会落空。我建议投资机构:在监事会取消前行使监事职权,尤其是依本法第189条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权利;与被投企业协商,把委派监事转为审计委员会成员(即董事会成员);在投资协议中加入"治理结构变更需经投资人同意"的保护条款;新投资中直接要求委派董事进入审计委员会,确保持续参与财务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