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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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

罗兆洪律师撰文评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公众号发布深度案例文章

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公众号发布罗兆洪律师撰写的案例评析文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认定边界与追诉时效适用》。文章以林某某不起诉案为样本,系统剖析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三大核心辩点:是否构成"逃避侦查"、"冲红"行为是否造成税款损失、追诉时效是否已过。文章指出,在涉税犯罪治理中须穿透"形式虚开"表象,回归"骗抵目的与税款损失"的本质要件,避免以行政违规替代刑事评价。检察机关最终对林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体现了罪刑法定与疑罪从无的法治原则。

2026年6月25日

锦旗致谢——林雯娟律师获赠"一纸律言平纠葛,满腔正气慰人心"

2026年6月24日,当事人吴先生家属专程赴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将镌刻"一纸律言平纠葛,满腔正气慰人心"的锦旗送至林雯娟律师手中。本案系疑难复杂民事纠纷,当事人深陷权益争端,多方斡旋调解均收效甚微。林雯娟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证据材料,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制定专业系统的维权方案,经多轮沟通与庭审交锋,最终促成圆满解决,当事人损失得以弥补,纠纷彻底平息。一面锦旗,一纸信任,千钧责任。

2026年6月10日

以法护航——高超新律师为中信银行三明分行开展担保法律专题培训

2026年6月4日,中信银行三明分行特邀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高超新律师,为在岗员工开展"银行贷款担保法律实务"专题培训。培训紧扣实务,围绕三大模块展开:个人保证担保环节,重点讲解第三人欺诈情形下银行"形式审查"的司法认定标准,提出"见人、见证、见签"三见操作建议;公司对外担保环节,结合《公司法》第16条及《民法典担保制度解释》第8条,梳理关联担保与非关联担保的决议要求及不需决议的三种例外情形,并以典型案例剖析小股东挑战担保效力的法律风险;担保物权实现环节,围绕最高额抵押、借新还旧中的担保规则、抵押物查封应对等要点深入讲解。本次培训是中信银行三明分行提升信贷风控能力的重要举措,策问律所将继续聚焦金融法律服务,以专业力量护航银行信贷业务健康发展。

2026年6月9日

深耕实务强内功——罗兆洪律师内部分享刑事辩护二十类会见技能

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开展内部专题业务分享会,由罗兆洪律师主讲《刑事辩护二十类会见技能全解析》。罗律师梳理了刑辩九大核心执业技能(家属接待、看守所会见、案卷阅卷、法律文书写作、公检法沟通、庭审发问、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认罪认罚量刑辩护),并将会见环节细化为侦查阶段6场、审查起诉阶段4场、审判阶段6场、二审阶段4场,共计二十个标准化会见节点,覆盖从刑事拘留到二审裁判全周期。分享会统一了全所会见办案标准,强化了团队专业能力与执业风险防范。

2026年5月25日

法治护航青春——林雯娟律师走进三明十六中开展未成年人法治讲座

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林雯娟律师受邀到三明市第十六中学,为全校师生开展未成年人法治与心理安全教育专题讲座。讲座紧扣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行为风险防控,围绕犯罪心理学解读(人格养成关键期、心理问题滞后爆发、犯罪冲动性、可防可控性、家庭核心防线五大根源)与刑法特殊责任制度解析(《刑法修正案(十一)》恶意补足年龄制度三大核心逻辑)两大模块展开,以通俗语言拆解专业理论、用真实案例明确法律底线。此次讲座是策问律所践行社会责任、常态化开展校园法治宣讲的具体实践。

2026年2月25日

策问华章 共赴新程——2026年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年会盛典圆满举行

2026年2月10日晚,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凝心聚力,共赢未来"年度年会盛典圆满举行。律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高超新律师发表新春致辞,回顾2025年发展成果并擘画2026年蓝图。年会颁发四大年度奖项:林雯娟律师获"律所品牌宣传贡献奖"(医律联合值班/福建综艺频道采访/省律协泉州青训营优秀学员/三明律协文艺汇演),黄志东律师获评"优秀律师"(行政与刑事诉讼深耕/闽侯县乡镇政府法律顾问/省建设法制学会副会长/市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陈某某职务侵占案缓刑),范祖文律师获"公益法律服务贡献奖"(白沙小学及群二社区普法/永安竹业协会及驾校协会劳动用工宣讲/扬帆社工中心劳动争议调解),罗兆洪律师获颁"刑事辩护优秀奖"(张某某帮信2.64亿案判一年四个月/谢某某诈骗80万不起诉/林某某虚开80万不起诉)。年会穿插趣味游戏、幸运抽奖及林雯娟非洲鼓文艺展演,充分展现了策问人专业笃行与同心聚力的团队风采。

2026年2月25日

用行动践行公益 以专业担当责任——策问律所2025年度履行社会责任回望

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发布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系统回顾了过去一年在服务立法、校园普法、警营授课、防诈宣传、专业办案等五大领域的公益实践。林长洋律师被聘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及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专家库成员,参与提出的"家庭监护干预、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等意见被《福建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正式采纳。范祖文、高超新、罗兆洪三位律师分别担任白沙小学、岩前小学、莘口小学法治辅导员。罗兆洪律师受邀到三明市警察学校、清流县公安局开展"知法守法用法 行稳致远从警路"专题讲座,并在永安市退休干部协会开展防诈反诈普法宣传。全年以专业办案提升社会担当:林长洋律师代理共同饮酒后猝死纠纷案二审改判,为正常社交厘清法律边界;罗兆洪律师辩护谢某被控诈骗80余万元案,公诉机关补充侦查后未再起诉。

2026年2月25日

策问课堂第33期——AI赋能办公·技能赋能未来

2026年2月10日,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举办《策问课堂》第33期专题学习分享会,围绕AI高效制作PPT、互联网短视频拍摄实操两大实用技能展开。林雯娟律师主讲《如何用AI做PPT&互联网短视频拍摄实操》,从AI工具快速生成框架、自动排版、优化内容到手机拍摄技巧、画面构图、光线运用、简单剪辑等维度进行现场演示,实现"一分钟出提纲、三分钟成稿",大幅提升律师数字化办公效率。分享会后,律所主任林长洋作2025年度工作总结与2026年工作展望,强调持续深化专业建设、拓展公益服务、加强人才培养、推进新媒体宣传,以"厚德明法、士志于道"理念推动律所高质量发展。

2026年3月8日

三八妇女节暖心问候——以鲜花致敬律所"她力量"

春风送暖,花开三月。2026年三八国际妇女节之际,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以鲜花为媒向全体女同事送上节日问候与美好祝福。她们中有专业干练的女律师,在法庭上坚守正义;也有默默付出的后勤伙伴,在岗位上用心守护。不同岗位,同样担当,每一位女性都在用热爱与责任为律所发展添光增彩。心中有光,自在绽放,美丽与智慧同行,温柔与坚韧同在。

2026年3月13日

全国先进诚邀,共筑法治梦想——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发布招贤纳士公告

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以司法部授予"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为契机,正式面向法律界优秀人才发布招聘公告,招聘专职律师2人、实习律师2人。律所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全员配置,其中研究生学历3人,多名律师持有劳动仲裁员、一级建造师、会计师等复合型专业证书,部分律师曾供职于党政机关、政法机关、国有企业、银行系统及建设领域。律所提供一对一指导、策问课堂内训、外出研学分享等成长支持体系,期待志同道合者加入共创未来。

2026年3月13日

校园普法系列(二)——高超新律师走进岩前中心小学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

2026年3月10日,三明市三元区岩前中心小学特邀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高超新律师走进校园,以"做守法小公民,守护安全与成长"为主题,为二年级学生带来生动实用的"开学法治第一课"。高律师以"被抢文具""陌生人索要地址"等贴近学生生活的场景切入,将法律比作成长的"保护罩",讲解未成年人享有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围绕校园安全与网络安全两大重点,系统讲解肢体欺凌、语言欺凌、社交欺凌三种形式及"冷静拒绝、及时离开、告诉大人"的应对方法,分享保护个人信息、辨别不良内容、合理控制上网时间的实用建议。课堂设置"法治小剧场"互动环节,引导学生正确判断欺凌行为。课程最后,全体同学庄严承诺:遵守校纪校规,尊重他人,远离欺凌,文明上网,争做光荣的守法小公民。

2026年3月18日

校园普法系列(三)——范祖文律师走进白沙小学开展"快乐成长法护佑"法治课堂

2026年3月13日,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范祖文律师受邀走进三明市三元区白沙小学,以"快乐成长法护佑"为主题开展开学法治启蒙宣讲。本次宣讲以"魔法"为主线,将法律比作守护成长的"隐形盔甲"和"护身符",围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设置"校园红绿灯"行为准则,通过"情景小法官"互动模拟陌生人搭讪、信教骗局等真实场景。范律师还重点解读了教育与宗教相分离、未成年人不得信教的法律规定,并提醒同学们认清邪教骗人本质。这是策问律所校园普法系列的第三场活动,将专业法律知识转化为贴近校园生活的实用技巧,寓教于乐、深入浅出。

2026年3月31日

喜报——黄志东律师获评福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优秀等次

福州市司法局发布《关于确定第五届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2025年度考核等次的通报》,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黄志东律师凭借突出的履职表现获评优秀等次。作为人民监督员,黄志东律师始终坚守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积极参与检察办案监督、履职培训等相关工作,精准建言献策,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助力司法公正,其履职表现获得相关部门充分认可。

2026年5月6日

案例评析——以"疏通关系"为名收取费用后谎称"已花费"的行为定性(罗兆洪律师)

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公众号发布罗兆洪律师撰写的案例评析文章。甲某以"疏通关系帮助中标"为由收取乙某10万元现金,后向乙某谎称"已花费5万元走关系"仅退还5万元,被公诉机关以诈骗5万元起诉。罗兆洪律师围绕诈骗罪三大核心构成要件展开精准辩护:①"用途虚假"不等于诈骗罪意义上的欺骗行为——双方交易基础是"能否促成中标"而非"5万元具体用途";②乙某决策并非基于错误认识——其已亲眼见到相关领导拒绝要求、同意退款安排系商业务实考量;③甲某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A公司中标后5万元已从"活动经费"转化为应付居间费的一部分。检察机关在庭审中变更起诉,最终未以诈骗罪起诉甲某。本案严格区分了民事不诚信行为与刑事诈骗犯罪的边界,对"用途虚假"类案件的刑事追诉边界认定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2026年5月8日

罗兆洪律师案例评析——穿透"合同"迷雾还原借贷本色

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公众号发布罗兆洪律师案例评析文章《穿透"合同"迷雾 还原借贷本色——罗某被指控诈骗罪的事实认定与法律评价》。文章系统阐述了罗某某诈骗案中三大辩护策略:运用常识常理穿透《存量房买卖合同》形式认定为民间借贷、支付宝转账记录的精细化分析证明无"非法占有目的"、电子证据挖掘与呈现实现从"有证据"到"有用证据"的质变。该案将量刑建议从十年二个月降至两年六个月,被写入《2024年度福建律师社会责任报告》,为"民事纠纷刑事化"案件的识别与应对提供了完整方法论。

2026年5月18日

案例评析——诈骗财政补贴案的辩护路径与策略启示(罗兆洪、林长洋、高超新合办)

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公众号发布重磅案例评析文章,系统阐述A公司套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财政补贴案中,罗兆洪、林长洋、高超新三位律师为B公司三名涉案人员提供的有效辩护。辩护团队以"主体切割"为核心策略,将B公司的行为性质从"共同诈骗"重新定义为"配合总包方履约的违法但非犯罪行为";以"非法占有目的"为核心突破口,论证B公司的交易对象是工程款而非财政补贴,其收益限定在合法分包合同之内,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同时运用程序优先策略,推动退回补充侦查并持续跟进,最终促成侦查机关对三人作出终止侦查决定。文章从五个维度总结了有效辩护的经验启示,为财政补贴领域"配合型"行为的刑事边界认定提供了完整方法论。

2026年5月

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经福建省司法厅依法审核批准(闽司许决〔2026〕66号),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由个人律师事务所变更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林长洋。三名合伙人为林长洋、罗志、高超新。律所住所为三明市三元区崇桂新村23幢7楼。此次变更是律所发展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律所在规范化、规模化发展道路上迈出坚实一步。

2025年11月

省内首个"网约配送员权益保障服务站"落地策问律所

2025年11月25日,由福建省个体私营企业协会联合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经济广播主办的"暖新护航 法助前行——网约配送员权益保障公益行动"在三明举行。活动现场为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成立的福建省首家"网约配送员权益保障服务站"授匾。林长洋、罗兆洪、黄志东、高超新、林雯娟、罗泽幸、吴益文、范祖文、罗志、黄文才等10名律师获聘为首批"网约配送员权益保障宣导员"。林长洋主任代表律所承诺:配送员可随时推门而入,免费法律问诊,还可小憩、续水、充电。时值律所成立十周年,全体律师倍感自豪。

2025年3月

三明市新联会"同心服务团"走进策问律所——新媒体时代律师IP打造分享会

2025年3月11日,由三明市新联会常务副会长、策问律所林长洋主任精心策划的"新媒体时代如何打造律师IP账号"分享会在策问律所精彩上演。三明市新联会副秘书长、福建省沙家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元丽丽女士受邀主讲,深度剖析律师行业在新媒体浪潮中的机遇与挑战,揭示传统法律服务模式向数字化、可视化转变的必然趋势。

2023年11月

三明市司法局领导深入策问律所党支部讲授主题教育专题党课

2023年11月29日,三明市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张凌英深入福建策问律师事务所,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 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为题,为策问律师所党支部和市律师行业第二联合党支部的党员律师讲授专题党课,强调要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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