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谢某被指控以合作出资做生意为由,多次骗取他人钱款80余万元。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认为数额特别巨大,应当追究十年以上刑事责任。
二、辩护过程
罗兆洪律师在审判阶段介入辩护。面对"数额特别巨大"的指控,辩护人没有选择笼统否认,而是以"口供"为重点突破口,对全案证据进行了逐笔审查和系统梳理。
辩护人的核心工作方向在于:仔细审查被告人供述与客观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供述的取得程序是否合法、被害人陈述与在案书证能否相互印证。通过精细化阅卷,辩护人发现指控体系中存在关键证据缺陷——部分款项的性质在"投资"与"诈骗"之间缺乏清晰界分,口供的证明力不足以支撑"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
三、案件结果
开庭审理四个月后,公诉机关提出需补充侦查,法院裁定延期审理。重新开庭时,对谢某犯诈骗罪的指控没有再起诉。
案件结果:诈骗罪指控撤回,当事人免于十年以上牢狱之灾。
四、案例评析
本案是审判阶段介入辩护、最终实现有效辩护的典型案例。其成功的关键在于:辩护律师抓住了诈骗罪构成要件中"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核心要素,通过对口供和客观证据的交叉比对,揭示了指控体系的薄弱环节。公诉机关最终选择撤回诈骗罪指控,体现了辩护意见对案件定性的实质性影响。
该案也提示:在审判阶段介入辩护并非"为时已晚"。只要辩护人能够精准切入证据体系的薄弱环节,仍然可以在审判阶段实现突破性的辩护效果。